根据《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大政发[2015]53号)及关于修订《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大国土房屋发【2017】256号)有关规定和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安排,大连市住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对2019年7114户公租房终审合格的新就业家庭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专栏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示期为15天。凡对轮候家庭的申报情况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11月28日前,书面向大连市住房城乡建设事务中心举报,举报的内容要真实有效,对经举报查实确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将按规定取消其公共租赁住房资格。
轮候家庭的基本情况,请查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的住房保障专栏。
大连市住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2019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