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本机关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查询,特编制本目录。
二、入编范围
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重点,本机关应当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机构名称及代码
机构名称: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机构代码:
102
四、数据项释义
1、索取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索取政府信息的一组代码;
2、信息名称:反映信息的主要标题;
3、内容描述:信息内容简介;
4、产生日期:信息的形成时间;
5、发布机构:信息的责任者(联合发文的,以编制文号的机关为发布机构);
6、关键词:用于信息标引和检索的词或词组。
五、索取号编制说明
为便于信息的检索和更新,本索取号由前段码和后段码组成,两部分号码用"-"相连,其结构为:前段码-后段码。前段码由一级类目(3位机构代码)、二级类目(1位数字或字母)、三级类目(2位数字)、四级类目(3位数字)组成,若该信息所属类目不存在四级类目,则以000代替。后段码由目录信息发布日期(8位数字)和流水号(4到5位数字)组成。
六、使用本目录注意事项
1 、本目录中的内容实行动态更新。本机关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2
、本目录中的所有资料只是基于普遍的、一般的社会事例进行了总结与归类,仅供一般参阅。凡涉及具体的、特殊的个案处理,可直接向有权机关申请查阅信息。